◆办事项目
单位办理变更手续(单位信息、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)
◆办理机构
全市各区县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
◆办事依据
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34 号令)
◆申办条件
本市行政区域内,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(指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 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织)
◆申请材料
单位信息变更:申请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企业法人代码证(组织机构代码 证)等材料。
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:本人《身份证》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◆办事程序
用人单位相关信息若发生变化,应当及时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的外来从业人员 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。
◆收费标准
不收费
◆申办表格
可网上下载《单位信息变更表》、《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表》